厚度不达标成质量核心问题
“限塑令”自2008年6月1日起实施,至今已4年。近日,国际食品包装协会联合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对北京、广东和浙江三地的20个连锁超市和17个农贸市场塑料袋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市场调查。调查结果显示:“限塑令”实施4年,塑料袋市场更加混乱。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董金狮在接受《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塑料袋厚度不达标、食用型塑料袋标识缺失、违规企业死灰复燃成为此次调查中最为突出的问题。
按照国家标准《塑料购物袋》(GB/T 21661-2008)规定,“塑料购物袋的厚度应不小于0.025mm”。按照《塑料购物袋的快速检测方法与评价》(GB/T 21662-2008)的要求,调查小组对塑料袋进行了厚度测量。结果显示,三成超市使用的塑料购物袋厚度达不到标准要求,为超薄塑料购物袋;农贸市场七成以上为超薄塑料购物袋。而免费提供的塑料购物袋,七成存在标识及质量问题。厚度只是考核塑料袋质量的一个方面,感官、标识、宽度和长度偏差、承重性能和评价等都对塑料袋综合质量有着影响。董金狮认为,导致塑料袋质量走下坡路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
一方面,“限塑”4年,商家开始慢慢“有所对策”,为了靠免费塑料袋赢得客户,开始以低质为代价。董金狮回忆,“限塑令”实施初期,农贸市场大部分商户持观望态度,渐渐地随着“限塑令”风声远去,有的商户开始相互比较,“他不收费我也不收费”,再加上市场管理松懈,久而久之,免费提供塑料袋又成为常态。商户长期免费提供塑料袋,为了降低经营成本便大量使用质次价低且来路不明的超薄塑料袋。
另一方面,生产原料使用违规是质量不合格的关键。董金狮说,有些企业只是用一点纯原料或完全使用废料,这样的产品质量一般不合格,且会含有大量的杂质及有毒有害物质,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若将这些塑料袋盛装含油脂的食物,油脂会加速有害物质的分解并将有害物质渗入食物,人食入后会影响身体健康。
标识缺失令污染“病从口入”
根据《塑料购物袋的环保、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GB 21660-2008)规定,塑料购物袋上应明确标识生产厂家名称、标准编号、规格、公称承重及材质与组分等信息。同时,用于装盛生鲜等食品的塑料预包装不得具有提携功能,且须符合食品包装相关标准。而实际情况怎样呢?调查小组发现,超市的塑料购物袋八成以上标示信息齐全;农贸市场近六成塑料袋样品标示信息不齐全,近八成塑料袋属于没有任何标示信息的“三无”产品。
在包装食品用的塑料连卷袋中标识缺失的情况尤为严重。调查人员从20个连锁超市共收集26种连卷袋样品,仅18种样品同时有“QS”标识、编号及“食品用”字样,比例不足七成,三成以上没有“QS”标识和“食品用”字样。
董金狮介绍,装食品的塑料袋不仅需要有以上标识及生产许可证编号,同时原料必须符合食品级要求,不得使用回收废塑料,并禁止添加物。但是,不少企业为了降低成本,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而未标注任何信息的塑料袋不排除是违法企业用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的回收料生产,盛装食物影响健康。
标识正像是一道屏障,将非食用级塑料袋阻隔在食品包装之外。而一些非食用级塑料袋有时甚至是采用含有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回收废塑料制成,用它们盛装食品时食物中的油脂和水分会加速有害物质分解并渗透到食物中,人体食入被污染的食物会引发肠炎、胆结石等疾病。
加强监管令 违规无所遁形
董金狮表示,虽然此次调查主要针对末端消费者的使用情况进行,但可以肯定的是就上游的生产企业而言,近年违规情况愈发严重起来,有死灰复燃的迹象。“限塑令”实施之初,全国3万多家生产企业减少了一半左右,但现在生产企业的数量又回升到了2万多家,原来停产的企业有80%又恢复了生产。
以河北雄县为例,北京市面上的超薄塑料袋多来自这里。董金狮介绍,“限塑”之前此地有7、8千家生产企业,“限塑”后骤然减少到2千多家,而现在又增加到了5、6千家。
但董金狮认为,要从根本上遏制塑料袋的使用、起码是遏制劣质塑料袋的生产,政府加强监管是重中之重。一些投机的小企业不甘放弃低成本高利润的回报,因而进入了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行列中。只有加强查处,一旦发现绝不轻饶才能令不法商贩没有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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