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接触材料是指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会接触到食品的材料及其制品,比如食品包装袋、电饭煲、榨汁机、厨具餐具等,也包括食品生产过程中的机械、运输设备中与食品直接接触的部分。
一方面,合适的材料和包装能够防止食品受到外界污染,保证食品的品质和特性不发生变化;另一方面,材料本身的化学成分会向食品中发生迁移,如果是有毒有害成分且迁移的量超过一定界限,就会影响到食品的卫生安全。
食品接触材料种类非常繁多,4月19日实施的新国标涉及到9类食品接触材料:搪瓷制品、陶瓷制品、玻璃制品、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以及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新国标几乎囊括了所有的食品接触材料。
新国标对食品接触材料的规定主要包括感官要求和理化指标两个方面。
从感官要求来看,新国标的规定大都以食品安全为出发点。例如陶瓷上的装饰不能有脱落现象;玻璃制品应无飞边、裂纹及崩损缺口;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不得有异臭和霉斑;金属材料及制品接触食品的表面应清洁,镀层不应开裂剥落等。
从理化指标来看,新国标主要有迁移量和最大残留量两项指标。迁移量方面,新国标对食品接触材料的总迁移量和特定物质迁移限量都有明确规定,一般材料的总迁移量不得大于10毫克/平方分米;铅、铬、砷等重金属的迁移限量则视材料类别、用途、大小有一定区别。在最大残留量上,新国标主要是通过高锰酸钾消耗量来体现食品接触材料中有毒有害成分的多少,并规定最大限值。
此外,新国标对添加剂、标签标识、原材料要求和特定材料的微生物限量等也做出了具体规定。